第C1版:花木世界

12月1日起,出境种苗花卉生产执行新规定

  本报讯 (记者 曹丽娟 通讯员 李冰峰) 自今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对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作出相应规定。这也是我国为确保进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和安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采取的应对举措。《通知》要求,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建立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溯源记录,推行节能、节水、环保生产方式,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监测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虫害发生与传播扩散;同时,企业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并至少保存两年;出境种苗花卉实施基地注册登记制度,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通知》指出,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并填写《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考核合格的,获得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自今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出境种苗花卉实施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放行制度,来自未实施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企业的种苗花卉,检验检疫机构将不再受理报检,不准出口。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监管处的钱荣田告诉记者,新规定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单纯的成品管理模式,实施从基地到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并对种苗花卉的临时出口设置了门槛,此举可促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更加规范,有利于其做强做大,提升我国种苗花卉的国际形象。
  钱荣田介绍,目前注册登记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部分企业已考核合格。凡登记注册的企业将于11月26日左右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在网上公布。“我们正在着手准备材料,以便向合作社的社员讲授新规定。”金华市春晖花木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金华市出境花卉不多,主要是通过中介公司从深圳、宁波等口岸出口。但是,新的规定还涉及基地建设以及包装、运输等环节,因此合作社的种植基地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用药等环节。
  金华市园林花卉技术研究所所长施学武告诉记者,现在金华市不少企业和合作社都开始在外贸领域寻求商机。新规定的出台,虽然暂时对其有所影响,但从长远看,这是件好事情。他认为,现在金华的苗木花卉业存在重复、低质竞争的情况,新规定有利于引导农民和企业注重产品质量,减少农药残留,走高端路线出口创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