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提倡“跑腿”

  龙 龙
  跑腿,《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为人奔走做杂事”。社会上不少跑腿的行当,如中介、快递、网购等等,大都是有偿服务,受惠者是要付出代价的。
  青田县“群众办事,干部跑腿”,则是一种无条件的全新服务。这个县有400多个村,确定由驻村干部或驻村指导员兼任代理员,农民群众要办建房审批、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事,代理员就会帮着填表格、备证明,进乡镇、上县城,直到把事情办妥。自10月间实施以来,仅个把月时间,干部已替村民办妥实事100余件,农民群众好评如潮。“群众办事,干部跑腿”,应该大大提倡。
  提倡干部跑腿,就是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要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带给群众。“群众办事,干部跑腿”,可以说是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等制度的深化和创新。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才能为群众跑得欢、跑得快。
  提倡干部跑腿,就是要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精减会议文件,提高机关效能。困守在办公室里,困守在文山会海,怎么可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为群众跑腿呢?干部跑腿,就一下子把群众跑了三五个来回、七八个部门也不一定办得成的事办好了,即使办不了的也会给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人们从中可以看到政府实干、高效、亲民的形象。
  说得好不如干得好。愿有更多的干部,为了帮助农民群众办实事、解烦难,乐于跑腿,勤于跑腿,精于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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