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导航
A1版:要闻
A2版:综合新闻
A3版:产经
A4版:浙江农业吉尼斯
A5版:人物写真
A6版:健康养生
A7版:农民信箱
A8版:道德法制
标题导航
·龙井新茶上市 客商空运抢鲜
·我省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
·丽水碰木柑销售漂亮“收官”
·野生蕨菜俏销
·
·乌骨公鸡
·杂交仔猪
·土蜂蜜
·苗 猪
·鸡 蛋
第A3版:
产经
<上一版
下一版>
我省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
近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提高2008年稻谷收购价格。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新粮上市起,浙江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由每50公斤75元、76元、79元提高到77元、79元、82元。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吴佳 沈积慧)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