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石 磊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岭头村的村民们很愤怒:本来说是建设花木基地的土地却被夷为平地,说是要建设墓地;已被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定性为违法用地的建设工程,在停滞了一年多后近日又开工了,而且规模远甚从前。看着数十亩林地和水田被毁,村民们一怒之下把举报材料送到了省信访局,恳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还他们世代耕种的田地。
事情还得从2002年说起。那年1月的一个晚上,岭头村村民老贾吃过晚饭,刚想上床睡觉,家里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个远房亲戚说:“老贾啊,我来和你商量个事,你看你在村口的那块地也没多大用处,不如卖给曹平村几个人搞花木吧!”老贾心头一惊,买卖土地可是违法的!但是经不住亲戚的游说,同时考虑到土地产出也确实不高,老贾同意以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把村口1000平方米的土地“卖”了出去,收下了5万元钱,当时并未签署任何协议。过了几天,老贾听说有不少村民也以类似的方式,把位于村口的土地“卖”给了曹平村的贾建忠和贾建国,只是价格有高有低。
一直到了2005年底,这片土地一直没有种上花木。正在村民们疑虑之际,情况发生了:2006年1月,几辆推土机开进了那片土地,一边挖土,一边平整土地。看着林地和水田被毁,村民们坐不住了,以贾士训为首的几位村民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了此事。此事引起了温州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市国土资源局到现场查看后,查明贾建忠和贾建国未经批准,在岭头村非法占用土地4217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371平方米、林地2846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于2006年2月20日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事情涉及到林地,瓯海区农林渔业局也参与了事件处理,于2006年8月对相关人员开出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决定罚款13880元,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令岭头村村民们始料未及的是,沉寂了一年左右的工地不仅没有恢复林地和水田原状,今年初反而再次开工了,并且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村民们拿着信访复查决定书去问工地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上面已经批下来了,我们要在这里建一座墓地,叫万安山生态墓地。”在村口建造墓地,影响村容村貌不说,怎么能在我们的林地甚至基本农田上建墓地呢?岭头村村委会主任贾明道告诉记者,岭头村近1000人口只有300多亩水田和400多亩旱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000多元,田地就是村民们的命根子。生态墓地建设不仅毁坏了二三十亩田地,还破坏了上游沟渠,导致下游的几十亩水田也无法种植水稻。另外,村里正打算依托紧邻的温州和平解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做生态旅游的文章,生态墓地的建设势必会影响客源。“我们想不通的是,国家发给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在我们手里,他们拿我们的田地造公墓怎么变成合法的了?”
被破坏的土地搁置了一年多,违法用地怎么变成了合法的?应该恢复原状的土地怎么变成了墓地?村民们大惑不解。敬请关注本报下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