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我省许多地方连降暴雨,不少养殖户发生畜禽棚舍倒塌,畜禽被冲毁等现象。当前正值汛期,气温较高,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极易造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多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养殖场(户)务必严格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及时处理死亡畜禽。死亡畜禽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准宰杀、食用、出售、转运。如当地未建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养殖场(户)可进行深埋处理:在坑底层洒上石灰或消毒药,尸体入坑后,洒上石灰或消毒药,再覆土2米以上。
全面开展消毒。
畜禽饲养场所、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场地等,要进行彻底清扫,冲刷,洗擦,然后用消毒药喷洒。被水淹没过的场所,应每天用消毒药进行喷雾消毒,持续一星期;其它场所2-3天消毒一次,持续一星期;规模养殖场消毒池内的消毒药要每天更换一次。
加强饲养管理。注意饮水卫生,提高饲料的营养成份配比,适当增加维生素、蛋白质、能量,禁止饲喂发霉变质饲料,以防止肠道等传染病发生。可适量添加抗生素,提高营养水平,提高抵抗力,减少应激反应。
做好免疫工作。对新补栏畜禽、超过或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应全部补免一次。同时,严禁外来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内,以防疫病的传入与发生。
加强检疫工作。要加强灾后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避免病、死畜禽流向市场,以保障畜禽产品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加强疫情监测。要加强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鸭瘟等动物疫情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特别是要做好一类传染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汪 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