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一
临安某木炭加工企业,总投资130多万元,年可生产700余吨机制木炭,可消化山核桃果外皮壳3000余吨(每10公斤山核桃果外皮壳可以加工成1公斤机制木炭),废弃木屑2000余吨(每5公斤木屑可加工成1公斤机制木炭),年产值210多万元。生产的木炭主要出口日本等国家。该项目已经申请发明专利。
实例二
瑞安某木炭加工企业以柴草、锯末和稻壳为生产原料制木炭。这些原料价格低廉。一般情况下,每3吨左右的原料可以加工成1吨木棒,而每吨木棒的售价在1200-1300元。1吨木棒的热值与1吨普煤相当,而每吨普煤在温州的售价在1500-1600元。
该企业的设备是从北方引进的,加工技术并不复杂,前期投入也不多。但需根据原料的总类和含水率等指标的不同进行适当的改良。该企业花了两年的时间,将引进的机器不断改良,设计出了适合当地使用的制炭机、烘干机。
该企业主要运行成本为工人的人工费、电费和机器的折旧费用。投资这样一家企业,需要设备资金50-60万元,需要工人约20个。像这样每天只能生产20吨左右木棒的一家小企业,年利润会在100万元左右。
(杨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