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卫)为进一步完善种粮政策,稳定粮食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省政府8月22日召集省农业厅、财政厅、科技厅、粮食局、农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以及部分粮食主产区的负责人和种粮大户代表,在杭州举行发展粮食生产座谈会,副省长茅临生、省农业厅厅长孙景淼等参加了会议。
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合作社社长丰群飞、上虞市东关街道三丰村种粮大户厉高中反映,粮食收购指导价出台时间太迟、粮食烘干困难、收购点设施落后等。这些问题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普遍关注。尤其是丰群飞谈到土地流转困难,他用支付中介费的方式仍然无法流转到足够的土地时,专家们纷纷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献计献策。
近年来,尽管我省出台了多项政策发展规模经营,但由于土地租金日益高涨等原因,粮食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程度受到了制约。据统计,我省共有约4.5万户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但种粮面积仅占全省粮食总面积的10%左右,其中粮食生产合作社的种粮面积仅占2.5%。中国水稻所副所长李西明认为,调整粮食补贴政策的收益主体,是突破规模经营瓶颈制约的一种途径。目前,由于有些种粮政策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的,这就使得一些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仍能享受种粮政策,而真正的种粮大户则享受不到。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应该把种粮补贴资金落实给粮食生产者。
要实现规模经营,首先应该聚集土地等生产要素,明确土地的功能。杭州市农业局副局长严建立说,今后3年,杭州市计划把辖区内所有连片1000亩以上的粮食主产区都建成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技的示范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的示范区,并在这些区块内大力发展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而实现粮食的规模化生产经营。
浙江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张国平认为,要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还得在基础设施上下工夫。据了解,我省农田水利设施较为滞后,每年因渠道和电力设施损毁而无法种植水稻的土地占粮田总数的9.4%左右。他建议,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提高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从而提高种粮大户的积极性,有效促进规模化经营水平。
座谈会上,茅临生还和专家们详细讨论了粮价政策、生产主体素质、种子储备制度、农资价格、农业技术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