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茹)9月18日在杭州召开的中国农村改革30年: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我省首批10家村经济合作社分别从余姚市、湖州市吴兴区政府领导手中领到了首批《浙江省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副省长茅临生出席会议。
目前,我省已有村经济合作社31542家,拥有集体资产1588亿元、农村集体土地10719万亩,并与941.6万户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为推动村经济合作社的再发展,我省在去年重新修订颁布《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证明书,赋予其法人资格。村经济合作社凭这张证明书,可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
余姚市低塘街道历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吴国祥看着刚颁发的《浙江省经济合作社证明书》,高兴地说:“有了这张‘身份证’,我们村经济合作社开展工作有了法律保障,操作起来更方便,带领全村村民致富更有底气了。”
会上,还向8家省优秀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