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林局以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许可工作,对全县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场所的位置、生产区是否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配置,有无动物防疫技术人员,防疫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了审查审验。通过审查审验,使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充分认识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办理工商注册的前置性条件,从而提高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对促进该县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了积级作用。 (项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