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立忠
近年来,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开化县,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发展与保障共进,走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眼下,该县正处于大投入时期,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投入产出水平不高、部分闲置厂房难以盘活、批后监管难以到位等现象依旧存在,用地难亟待破解。
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化必须在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从“优化土地布局和结构,盘活土地存量,科学制定土地使用标准,健全集约用地内在机制,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土地”等方面入手,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编制规划,有序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按照“保护、开发、利用”和“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原则,有序开发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大力实施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耕地质量。复垦闲置土地,着力解决空心村问题。用足用好“双挂钩”政策,确保项目建设用地。
(二)严格用地标准,切实提高利用效率。要强化土地资源集聚利用,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坚持有保有压原则,对符合用地标准的项目要优先供地。招商部门在签订招商协议时,要将企业的投产时间、投入产出水平与其享受的优惠政策相挂钩。
(三)完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要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提升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同时,要改革非经营性用地的供应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要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四)盘活存量资源,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一方面,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达不到“三控”指标的,督促业主限期改正,确保不出现新的土地浪费现象。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源。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内部场地,增加容积率,解决厂房问题。新建的中小企业要优先使用闲置厂房、存量土地。(五)完善监管机制,促进集约用地。推行集约利用土地的考核制度,提高各乡镇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建立项目联席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同时,对项目建设用地要加强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要及时处置。
(作者系开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