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合作社引人才市政府发津贴

  本报讯(实习生郑洁琰)农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应聘到宁波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将获得市里发放的每年2万元的津贴。3月末,宁波市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进人才。
  据悉,该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功能区服务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服务组织聘用国家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聘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专职农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员,财政给予1名聘用人员基本报酬补助;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超过扶持基本条件50%、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功能区服务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财政给予2名聘用人员基本报酬补助。聘用人员基本报酬补贴为每人每年2万元,社会保险参保费单位承担部分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
  此外,对具有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宁波市户籍人员自主创业,专职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营销工作,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被县(市、区)农业部门认定为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将享受上述同等补助政策。
  到2012年,宁波市要求全市培育出100个产业优势明显、运行机制规范、上规模、有实力的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0个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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