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农机

我省将全方位打造农机化示范区

  本报讯 (通讯员骆健民)近日,笔者从全省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现场会上获悉,下一步我省将从科学规划、多层次建设、打造样板区、创新服务形式、拓宽资金渠道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打造农机化示范区,争取通过5年努力,初步建成15个省级以上农机化示范区。
  2007年,农业部启动了首批100个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我省余姚、诸暨、义乌和台州市路桥区被列入建设范围。为进一步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去年我省专门出台办法,建设省级农机化示范区,目前杭州市萧山区等9个县(市、区)被列入省级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今后,我省将继续创新示范区建设方式,再掀农机化发展高潮。
  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选择建设内容。会议要求各示范区在年底前完成对示范区建设思路、发展目标、示范重点、配套项目、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等的规划,其他拟建单位也要先行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示范区的建设要因地制宜选择示范重点。粮食作物示范区要立足全程机械化,主攻薄弱环节;畜牧业、渔业示范区要结合健康养殖、标准化养殖,积极推进机械化;油菜、茶叶、蔬菜等作物以及林果业的示范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
  做好示范,带动市县多层次开展示范区建设。继续大力推进诸暨、义乌等4个部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实施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并给予项目、政策扶持。全省5年内要初步建成15个省级以上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装备集成应用,打造一批样板化示范区。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区域,集中力量建成几个核心示范区,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每个县(市、区)都能建成1-2个像样的核心示范区。在核心示范区建设中,要重点建成一批能集成应用农业机械的核心示范户、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乡镇,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农机化水平的提升。
  建设服务组织,促进示范区内农机共同利用。结合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积极探索服务形式,完善服务机制,推进订单服务、承包服务、托管服务等各种模式,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
  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积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业环节补贴政策以及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重点向示范区倾斜。同时,积极争取金融扶持、信贷支持和社会资本的投入,争取尽早出台农机保险、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合作建设等形式开展示范区建设。此外,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到示范区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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