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山海协作项目用地优先保障

  省政府近日决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山海协作,其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提高区域统筹发展水平,把欠发达地区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山”主要指以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海”主要指沿海发达地区和经济发达的县(市、区)。根据省政府的规定,各地在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用地计划要优先保障山海协作项目建设需要,适当降低山海协作项目在投资强度、容积率上的准入门槛。对欠发达地区产业带动作用特别明显的山海协作项目,省里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时给予积极扶持。
  同时,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支持,尤其对重大山海协作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在符合贷款投放条件下,尽可能增加信贷资金额度、简化贷款手续。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山海协作产业合作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要求的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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