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丽娟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林业部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试点,开启了浙江林改新的一页。
均股均利 明晰集体林权
开化县长虹乡是一个林业大乡,森林资源丰富,全乡现有林地面积18万多亩,其中村、组集体统管山10.7万亩,占总面积的59%,森林覆盖率达82.5%。
今年上半年,该乡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的原则,开展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试点工作。全乡18个村除莘田、玉林、芳村等3个村以联户承包经营的形式开展林改以外,大部分村都采用了均股均利的方式,即在不分割山场地块的情况下,将集体统管山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按股份明确到人头,农民作为股东享受经营收益,村、组集体保留30%以内的股份,切实保障集体利益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步早、行动快,主体改革于2007年8月基本完成,但部分县(市、区)预留的集体统管山比例较高。根据国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为此,自今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开展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试点。改革过程中,要求坚持长期稳定,确保林农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意愿,确保林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工作方法和实效;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等原则。通过改革,把集体统管山降至30%以内,并根据当地实际,以均股均利的形式,将集体林权按比例落实到户。
按改革进程,今年12月底前,集体统管山比例大于30%的县(市、区)至少完成一个乡镇的试点任务。桐庐、建德、永嘉、兰溪、开化、仙居等县(市)要在6月底前完成一个乡(镇)或村的试点。目前,各地试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一些地方已积累了经验。
林地流转 优化资源配置
江山市张村乡龙头店村小南坑村民小组通过林业交易平台,将644亩集体山林以156万元的价格流转出去,农户户均可得资金近8.84万元。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在多个政策性文件中对林权流转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出台了《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目前,全省46个市、县(市、区)出台了《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63个县(市、区)建立了林权管理中心,49个县(市、区)挂牌成立了林权交易中心,已累计流转林木、林地1093万亩。
抵押贷款 让活树变活钱
今年以来,遂昌县以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为重点,着力深化林权改革,到6月底,全县已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342万元,林权抵押贷款惠及全县20个乡 (镇)1614户林农,抵押山林面积5万亩。
同时,该县进一步加强对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行为的指导,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统一在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并引导个体林农到交易中心进行林权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县招标、拍卖国有林木经营权共计37起,总面积7477亩,成交金额2335.5万元,增值50.80%。
各地把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全省已有27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已扩展到农村信用联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累计发放林权抵押小额贷款8.26亿元,贷款农户(含企业等)2万余户。
林木保险 撑起保护伞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香榧、核桃、银杏、杨梅、油茶、板栗等)和竹林种植户都可参加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含)的林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业种植大户等)可单独投保;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冻害、暴雪、雨淞等。保险金额按不同品种林木再植成本的50-60%确定。用材林、竹林基础费率为1%,经济林基础费率为0.7%。杭州、湖州地区林木综合保险风险系数为0.7,其他地区为1。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45%,由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其他地区按四六分担。
以杭州地区毛竹林投保为例,每亩保险金额500—1000元,按每亩投保1000元计算,保费为7元,财政补贴45%,林农只要拿出3.85元。如果毛竹林受灾时全部损毁,林农可获得1000元的理赔款。如果毛竹林部分受损,受灾前竹林价值5000元,受灾后残留价值2000元,林农则可获得600元的理赔款。
省政府将林木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有效增强了林业抗风险的能力,为林农撑起了保护伞。据悉,目前全省投保的生态公益林有2955万亩,投保的用材林、经济林、竹林有3256.7万亩。
竹林低改 兴林富民
去年省财政拿出1亿多元开发毛竹产业,今年进一步增投,计划改造低效林50万亩。另据调查,每公里竹林道年节本增效达1.4万元。
今年我省组织实施了竹产业生产发展项目,已投入资金2.95亿元,完成竹林道2488公里,蓄水池(塘)287个、蓄水量8940立方米,改造提升低效竹林39.4万亩。
调处纠纷 维护稳定
近日,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福利村与富山乡畴路村签订了一份山林纠纷调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28年的山林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1982年,宁溪镇福利村与富山乡畴路村为坐落在畴路村岙里角等13处山林发生纠纷,当时宁溪区公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1998年,黄岩区政府明确了该13处山林权属应归宁溪镇福利村所有,同时,考虑到该山场全部坐落在畴路村,且一直由畴路村管理的实际,提出两种纠纷解决方案。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今年以来,黄岩区把积极有效地调处山林纠纷作为林改工作的关键来抓,多次到现场察看,进行协商处理,终于让纠纷双方和解。
因山林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不少,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上升为武力冲突。今年我省加大了对山林纠纷的调处力度,妥善解决山林纠纷150余起,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