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完善市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容涉及土地流转、生态高效设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0项。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对创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一定创业资金补助;对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并履行服务期限3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兴办生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和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嘉兴市区将每年确定2-3个生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市财政给予重点扶持。新确认的利用本地农业资源发展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经检查验收,对投资500万元以上、面积300亩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由市政府命名的市级休闲观光农业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嘉兴市还将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省著名商标基础上,经司法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同时,对新获得省级名牌、省著名商标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200万元不等的专项补助。
(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