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农产品安全多了道坚固防线

——访省农业厅副厅长叶新才

  见习记者 程益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向来是人们关心的话题。去年年末,省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以下简称农产品质监处),它的成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它究竟为何建立?是不是意味着浙江要对农产品安全问题出狠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省农业厅副厅长叶新才。
  记者:我省农产品质量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农产品质监处的成立,又意味着什么?
  叶新才:浙江的农产品质量确实不错,这和我们不断推进提升的现代农业和农民素质有很大关系,但由于现阶段我省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农产品安全隐患仍不少,像违禁药物没有完全杜绝,农兽药残留超标现象也有存在,这些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不仅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农民的增收,更关系到浙江现代农业发展。因此多年来,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省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时,省农业厅增设了农产品质监处。在今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农业厅提出“两个不发生”,其中之一就是“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既是我们更好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记者:听说对初级食用农产品您有一个类似电话号码“11263939”的监管思路,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叶新才:根据相关规定,对初级食用农产品,农业部门主要是生产环节的监管,“管什么”、“怎么管”?概括起来,就是“11263939”。
  具体地说,第一个“1”就是树立一个目标,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体目标。第二个“1”是要分清分段监管的界线,是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把握好农业部门的职责。“2”是要明确监管的两类主要对象,一类是农业投入品,另一类就是初级食用农产品。“6”是指要掌握六个重点,这里面有两个概念,对农业投入品来说要监管好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添加剂、防腐剂和保鲜剂,对农产品来说则要监管好粮食、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和畜产品的质量,这其实是把前面的两类对象明确化了。两个“39”是具体监管机制。第一个“39”指要盯住三方主体,运用九种手段,即对农药、肥料、兽药等农资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农产品生产者采用强化行政许可、强化证后监管、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培训考核等9种方式加以监管,第二个“39”则是通过落实机构建设等9项措施,来健全监管队伍、工作机制和协作协调这三大基础。
  记者:为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监处成立后,将履行哪些职能?对我省农产品来说,会有哪些帮助?
  叶新才:农产品监管是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只要一放松,就立刻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建立起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的长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农产品质监处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等。
  记者: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叶新才:今年我厅将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紧密结合“六大提升行动”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突出监管助推产业发展理念,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队伍体系建设、健全监管网络;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助世博、保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验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制订与我省现代农业、精品农业相适应的地方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制度,强化预防,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农产品信息发布,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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