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小平)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前制订并下发了《浙江省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根据该预案,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将在4小时内上报给省政府和农业部。
根据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口蹄疫疫情时,要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和临床诊断,认定为临床怀疑疫情的,立即报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并在2小时内将疫情按规定途径逐级报至省畜牧兽医局(省防指办)。
省畜牧兽医局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在1小时内向省农业厅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省农业厅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政府和农业部。
预案明确,口蹄疫疫情由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农业部根据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的最终确诊结果,确认口蹄疫疫情。疫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
发现疑似疫情后,有关方面将根据各自职责,采取隔离、监控、封锁、扑杀等措施,以及时、有效控制疫情。预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等的设立、封锁以及解除,疫情跟踪、人员责任、后期评估等,都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