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今年4月份,四川省大巴山余脉之上的白庙乡,一夜之间闻名全国,原因是该乡政府向村民公布了详细的公务财政支出,大至公款招待,小至购买纸杯,事无巨细,无所遮掩。
3月初,这份账单被转发至天涯等论坛,引发网络热议。白庙乡政府被誉为第一“裸奔政府”。众多目光开始聚焦这个偏远的山乡。
事实上,中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实行阳光政务由来已久。但如今,政府财政支出仿佛成了不能说的秘密。白庙的做法能否推广?专家对此又如何看待?
白庙乡政府能“裸奔”多久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行政法教授章剑生认为,白庙乡政府的做法本身仅仅是“依法行政”,因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的规定,财政开支是政府应该主动并重点公开的信息。不过,白庙乡政府的做法能否坚持下去,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其上级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此举对其产生的压力。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尹昌平认为,财政开支公开透明,理论上没问题,但具体操作上,几乎完全取决于“官老爷”有无自律的意识。兴致来了就“裸奔”一下,懊恼了就连棉被也裹上。所以,白庙乡政府“全裸”能维持多久,是个未知数啊。
京衡律师集团朱翠屏律师认为,这次白庙乡政府之举引起了高度关注,原因在于其真正实现了财务公开,让公众感到眼前一亮。财务公开的做法能否坚持,事实上在法律层面已经有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出台。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就是在执行层面上加以完善和解决。
能否破除“三公”消费的“机密说”
尹昌平认为,“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是政府财政支出上的大窟窿。他认为,对于“三公”消费的支出,政府本应主动公开,它原本就不属国家机密。
朱翠屏说,政府财务支出“机密说”一直是某些政府官员拒绝公开“三公”消费的一块挡箭牌。但是,只要查询一下《保密法》,这种说法即不攻自破。《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什么是国家机密,如何上升为国家机密,完全有法可依。“三公”消费怎么着也不能算是国家机密。
章剑生说,传统上,我们的政府是一个保密政府,凡与政府有关的事项原则上都是秘密,需要添门加锁,以免产生“不良”影响,与人事、财政等有关的事项更是如此,比如“三公”消费。
他认为,其实,许多“三公”消费还是具有合理性的,即使公开了,民众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总是将它藏着掖着,与民众甚至人大代表“躲猫猫”,这怎么能叫民众不生疑呢?白庙乡政府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头。
立法机关是否会就此进行阳光财政立法
章剑生说,《预算法》、《监督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已经构建起了一个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框架性制度。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在这方面的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比如人代会上对有关财政预算报告实行限时审议并事后收回等措施,又如政府不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等。
尹昌平说,有好的制度,坏人就不敢作恶;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立法机关已然在关注政府财政支出公开、官员财产透明的制度建设,但是,必须要加快进程,因为这关系到公平和正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确定了政务公开这一基本原则,如何将这一原则落实到政府管理的各个环节,基层的探索和经验必定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也许,2010年会是政府财务公开的关键一年,而白庙乡的此次“全裸”也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