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李某和几个同乡姐妹进城打工,与一家制衣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厂方包吃包住,每月付给工资1000元。因产品销路不好,厂里最近才发工资。但扣掉住宿费、伙食费,她们每月工资只有650元,甚至还不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包吃包住可以算进工资吗?
说法:“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既然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就不应以“保吃包住”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用“包吃包住”代替货币支付是违法的。 (王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