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林业

杭州对损绿行为用重罚

  攀折花木、损坏草坪等损绿行为是种不文明的举动。近日,笔者了解到,《杭州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将加大对攀折花木、损坏草坪等损绿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人们爱护绿化的自觉性。
  笔者从修订草案中看到,现有条例里的许多指标都作了调整,比如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建设绿地。”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规定:新建住宅用地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得低于25%;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等不得低于35%。
  对于市民和游客而言,损绿付出的代价将大大加大。其中,条例的修订草案对攀折花木、剥刮树皮的罚金拟提高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损坏草坪、花坛或绿篱,擅自挖掘城市绿地等行为的罚款拟提高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此外,草案规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电力、邮电通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给予配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树木,擅自修剪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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