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浙江林业

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

开化“采造挂钩”见成效

  为有效防止林木采伐过程中出现乱砍滥伐、伐后不更新或不抚育等问题,开化县林山乡政府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与方法创新,严格施行林木“采造挂钩”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该乡2005-2009年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完成率均在80%以下,自2009年上半年推行“采造挂钩”办法后,今年开始超额完成造林任务,完成率为124%;山林流转期限也由短期向长期转变,今年6月份以来乡政府备案的大宗林地流转期限均在20年以上。
  林山乡是开化县典型的林区乡,人均拥有山林面积逾12亩。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该乡将林木采伐和造林更新相挂钩,专门制订了林木采造挂钩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采伐户,次年采伐申请一律停批;村级造林更新任务数完成不足70%的,次年全村商品材采伐指标一律不予安排;村级完成数70%以上的,一律以每亩2立方米的标准予以扣减相应指标。
  该办法的施行,对各村震动很大,各村委会纷纷出台村规民约。如有的村要求采伐户事先上缴迹地更新保证金,并与之签订造林协议书,对履约的造林户及时返还迹地更新保证金,采伐户在次年2月份仍不履行造林职责的,村里将以收取的保证金作为造林费用支出,统一组织劈山整地造林。
  为落实“采造挂钩”制度,林山乡政府也将监管关口向村级延伸,在审批林木采伐证时,详细登记“采造挂钩”对象,要求村委会提交关于收取迹地更新保证金的村民决议案,报乡政府备案等。
  因成效显著,目前林山乡实行“采造挂钩”的村已由去年两三个扩展到今年22个。
(程向红 徐声法)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