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吕祖善省长把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大幅增加“三农”投入,作为2011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不少代表的建议、委员的提案也都非常关注“三农”问题,希望更多的农民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郜海燕:
探索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
现状:一个教师,一间房子,几条小凳,十几个孩子……尽管我省现在越来越重视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但仍然有很多地方的农村幼儿教育面临“小、散、差、低、劣”五大困境。“没有规范的教材,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教师,没有丰富和安全的活动器材,也没有营养可口的餐点。”这是一位家长归纳的农村幼儿园。
省政协委员郜海燕:现在农村公办幼儿园数量很少,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这就冒出了一批无基本办园条件,没经过任何审批、注册的“地下幼托点”。这些幼托点基本是家庭作坊式经营,食品和消防安全都存在隐患,教师素质更是低下,能哄住孩子就行。然而,这些不合规范的幼托点,一旦被取缔,就会导致很多幼儿无园可上,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在管理上也因此陷入了“两难”境地。“政府应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郜海燕建议,普及学前教育要确立农村优先,“济困”与“普惠”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应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并逐年增长。探索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各乡镇和各部门进行目标考核,绝不能让农村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团省委:
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
现状:有调查表明,农民在外出打工前,没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有50.92%,拥有中级技能证书的仅为6.05%。而参加工作以后,超过90%的农民工愿意接受技能培训。一些用人单位也表示,年龄大的农民工经验丰富,但过去从事的行业已经落后,去学新知识勉为其难,年纪轻的接受能力强,但普遍作风比较浮躁,钻研精神不够。目前三分之二的岗位需要熟练工,且需要初中以上文化。
团省委提案建议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就业方面的政策宣传,建立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协调机制。用具体的、实质的、可行的措施,培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让他们真正实现体面劳动。
方丽槐:
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模式 破解农民创业融资难题
现状:在农村,贷款难,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更是如此。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有着强烈的贷款需求,却很难贷到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大量资金贷不出去。而且农民即便能贷到款,也只是一些小额贷款,通常在3万-5万元之间,而5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就很困难了。因为通常大额贷款需要抵押或担保,绝大多数农民既没什么可抵押的物品,更难找到人为他们担保。如此一来,即使农民手里正揣着一个脱贫致富的好项目、好路子,因为没有资金支持,只好作罢。
省政协委员方丽槐:“我经常下乡与农民兄弟交流,他们提得最多的还是贷款的事情。”方丽槐说,当前,我省农民对发展现代种养业、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很高,农民朋友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普遍高涨,而在客观上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力量不足,信贷产品少,放贷门槛高,申领周期长,难解农民燃眉之急。还有许多金融机构不愿或不敢过多涉足“三农”小额贷款。农民贷款难问题很突出,已经成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的瓶颈。
为此,方丽槐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重点是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模式。联保贷款不需要实质性财产抵押,贷款手续简便,联保农户既是贷款的使用者,又是贷款的监督者,目前这一模式正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
完善扶贫机制
现状: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1303元,尽管如此,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还有不少,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收入差距在扩大,贫困农户增收困难。
现在农村的贫困状况,和以往大不一样:以前农民贫困,往往是成片的,某个区域内的农民,绝大多数是贫困的,这叫“区域性贫困”,这种贫困现象和经济整体发展有关;现在的贫困农民,往往是贫困户和富裕户夹杂在一起,是“阶层性贫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区域性贫困”来扶贫,肯定不能解决“阶层性贫困”的现实问题。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建议,尽快开展扶贫立法调研,摸清农村贫困产生的原因、贫困户人数等。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扶贫标准,使标准与区域发展阶段、政府财政实力、农民人均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水平相适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扶贫对象重新界定。同时,建议建立政府财政实力和年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相关联的扶贫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组织专项扶贫、职能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扶贫工作组织体系,健全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扶贫的法律责任。
杨建华:
现状:从安徽农村来杭州打工的张哲,由于人生地不熟,除了在工厂里做工,业余时间基本上都待在宿舍里,不爱出门,“至于大超市、大商场,那就更不敢去了”。如今,像张哲这样的农民工并不在少数。来自共青团浙江省委的调研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生活单调,信息比较闭塞,融入城市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一过程中还面临舆论引导不够、媒体关注不多、社区环境不优等问题。
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当农民进入城市以后,他们在乡村社会中所建立的社会联系大都留在了家乡;他们所遵循的那些规范和观念在城市社会中变得愈来愈不适应。除此之外,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企业的结构性缺工、用工荒和新生代农民工找不到工作的矛盾同时出现。这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看重发展前景的新就业观念和其专业技术不高、就业培训不足的现状也组成一对矛盾。
他建议,宣传部门要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民政部门可以尝试加强社区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的能力,为他们提供活动和交往的场所和设施。同时,帮助在浙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技术水平,帮助他们适应浙江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农工民主党浙江省委会:
农村能源建设也应考虑节能减排
现状:浙江农村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潜力非常大,前景十分广阔。然而,从现状来看,我省农村新能源开发的步子仍然缓慢,政策扶持力度不大,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农村能源在功能上涉及能源、环保、农业、建设等多个领域,由此导致农村能源主体地位作用的削弱,规划、实施、管理上缺乏综合性、协调性,全省约70%的县(市、区)设有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但单独建制仅40个,不少是合署办公,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以中央沼气项目为主,主要目标是治理环境污染,并非节能减排。目前全省沼气用户15万余户,仅占全省农户数的1.2%,太阳能热水器用户仅占农户数的24%;目前我省已陆续建成乡村服务网点460多处,从事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组织58家,从业人员662人,但与其服务的15余万用户需求差距悬殊。
农工民主党浙江省委会提案建议,在《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保障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依法推进,并成立领导小组,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设置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一指挥和落实工作部署,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构建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针对后续服务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特点,确立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准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并形成与之适应的体系;构建科研、推广、评估等一系列的农村能源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农村能源监管考核体系,将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运行及其产生效果列入各级政府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
黄会荣:
为生态补偿立法
现状:200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2月29日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文件,浙江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省对生态补偿迈出了主动的、探索性的步伐,基本解决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大难题,在全国属于首创。我省现有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生态补偿基本限于政府部门行为,资金筹措渠道窄、总量少;生态补偿标准低、范围小,与现实严重脱节;目前对湿地尚无生态补偿项目等等。
省人大代表、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会荣:生态补偿是指使生态影响的责任者承担破坏环境的经济损失;并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和生态环境质量降低的受害者进行补偿的一种生态经济机制。黄会荣认为,现在只有从法律层面对生态补偿进行立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性、长远性和转折性。
(本报记者程益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