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 茹
本报讯 12日上午,省政府在杭州举行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陈广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出席发布会。该场新闻发布会也是“跨越‘十一五’,开拓‘十二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
新农合补助又提高,每人每年200元以上
截至2011年3月底,我省已有2912.7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接近3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0%以上。
陈广胜透露,今年我省新农合将着力在巩固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方面下功夫。要将参合率提高到95%以上,所有统筹地区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285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今年起我省所有统筹地区都将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
两年里,农村都要配备好医生
长期以来,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医资力量一直是块“短板”,如何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名医”资源?
陈广胜表示,今年我省将把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上重要日程,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家二甲以上水平的县级医院;同时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转岗培训、在职教育、社会招聘等途径,全年培训全科医生2300名,,完成1000余名免费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和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的任务,力争两年内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对基层医疗人员将提供更好的保障,使他们在农村“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
在卫生院看病,缺了药怎么办
目前我省已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657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除了统一配备和使用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外,我省又根据本省的用药习惯增补了150种药物,县(市、区)还可自主选择50种非目录基本药物,这507种药物基本能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农民在卫生院配不到治病所需要的药,可以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去药店购买,同样享受相关报销政策。
药价降了,“廉价药”会消失吗
到今年3月25日,我省90个县(市、区)的所有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全品种药物价格分别比国家指导价下降45.3%、49.1%和40.61%。但药价的下降也使得一些企业和药店不愿生产、经销“廉价药”,这样下去,“廉价药”会“消失”吗?
当然不会!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明确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同时将进一步规范采购机制,实行基本药物量价结合、采招合一,实施带量采购或单一货源承诺,最大限度降低药品采购价,确保满足群众对“廉价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