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2011年海洋捕捞禁渔休渔规定已出台,今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全部实行伏休制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梭子蟹禁渔期: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二)灯光围(敷)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三)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四)桁杆拖虾和笼壶类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五)定置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六)拖网类、刺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七)海蜇禁渔期:杭州湾6月10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禁止以海蜇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八)产卵带鱼保护区保护规定: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拖网渔船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九)渔业捕捞辅助船(主要指渔运船、充冰船):随上述不同作业实行同步休渔。
与去年相比,今年伏休制度有三大调整:一是刺网类作业全部纳入休渔,时间与拖网类同步,均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二是帆张网作业方式提前1个月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三是首次将渔业捕捞辅助船纳入休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