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鎏琰
本报讯 “今年开始,我县财政将投入8000多万元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我区将扩大有效灌溉面积达20.82万亩”、“我区今后3年将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使全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0.78万吨”……4月18日,全省推选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场陈述评议会上,来自我省18个县(市、区)的县长们,纷纷卯足了劲向评委“推销”自己的县(市、区),现场气氛相当热烈。
据了解,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采取一次申报、分3年实施的方式,列入中央、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实行集中投入、重点支持和整体推进。每个项目通过3年的实施,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
如何在短短的15分钟陈述时间内打动评委,各县县长可谓尽显“绝招”。“我县承诺,未来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农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渠系利用率、农田灌溉保证率和粮食产量,促进农民增收。”第二次来进行申报的苍南县县长董庆华表示有一定压力,他告诉记者,虽然去年苍南县没有申报成功,但县里并没有放松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如维修海塘40多公里,完成了6万人饮用水解困目标等等。“我们有信心,苍南将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使全县农业发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我省创新选拔机制,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明明白白地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高、需求性大而迫切的县(市、区)推选为重点县,增加了立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其中在整个重点县推选过程中,财政厅、水利厅监察室都全程参与监督和汇总专家分数。“此举使得财政资金从‘以往下级被动接收’改为‘下级主动要求’;项目建设从‘要我做’改为‘我要做’;从‘省级主动’改为‘省县联动’,县级政府抓好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都得到了充分调动。因此,今年我们决定继续推行这一举措。”
当天下午,由来自省财政、水利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公布了评审结果,缙云、兰溪和德清3个县(市、区)分获综合得分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