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将在全省聘请1000名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首个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的省份,在《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城市社区、农村等聘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如果你是普通消费者或是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都可以提出报名申请,其聘期为两年。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30日。符合聘请条件者,可登录浙江食品安全信息网(www.zjfs.gov.cn)或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下载《浙江省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持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相片两张,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直接到所在地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填写《浙江省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资格审查表》后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到sab@zjwst.gov.cn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初审入选人员须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 罗华标 黄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