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丽槐
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是党和政府针对国有农场职工长期以来收入偏低、住房条件差而采取的一项惠民措施。近几年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将国有农场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范畴,积极推动以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的农场职工住房解困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全省已新建职工住房面积38.2万平方米,部分农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总体上看,各地重视程度不一,进展不尽平衡,国有农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加快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体现了“三个负责”的态度。一是对历史负责。国有农场建制初期,农场职工筚路蓝缕,“先垦坡、后筑屋,先生产、后生活”,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省城乡住房状况和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居民的住宅小区越来越漂亮,农村居民的房屋也不断翻新,但受客观条件及历史等因素影响,农场职工的居住条件明显落后,有的地方甚至连住房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二是对现实负责。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是任何一级政府都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广大农场职工对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的强烈期盼,农场职工与城乡居民在住房条件上的强大反差,容易导致农场职工心理失衡,进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对未来负责。加快农场职工住房建设是对农场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诸多要素优化整合与调整利用的过程,有利于农场真正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的示范区,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住房问题不解决,农场职工就难以安居乐业,农场社会就难以和谐稳定,更谈不上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责任大,具体落实还是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协调推进工作。一是认识要到位。以“三个负责”的态度,重视和推进农场危旧房改造,让农场职工有尊严地生活。二是组织要到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农场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好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或解困方案。三是政策要到位。国有农场住房解困工作要真正落实,需要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支持和财力物力支撑,尤其是在方案制定、规划审批、土地使用、资金落实、配套建设等方面,更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中央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能否在各地“落地”“开花”,能否把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推进力度。一是进度要加快。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年限是2年,今年的投资计划到明年底必须完成。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落实,一抓到底。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尽快落实土地供应和规划审批,加快前期准备,做到如期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尽早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质量要保证。各地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要确保房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职工民主管理制等,杜绝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务必将项目建成放心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管理要严格。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遵守规划、项目审批、环境评价、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各个环节均要依法合规。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投资安排和项目建设的公开透明度。四是廉政要严守。加强对危改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人员的监督和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在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的对象确定、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原料选购等重要环节,要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成为一项廉洁工程。
作者单位: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