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是件大好事儿,退耕是丢了芝麻,还林是捡了西瓜!”站在自家退耕还林的坡耕地上,吉林省敦化市大桥乡兴龙村农民李青山笑呵呵地说。
李青山家有93亩责任田,大部分是坡耕地。2000年,除了留点口粮田,李青山把82亩地都退了耕还了林。头8年,每亩退耕地国家补贴160元,2008年开始,国家又延长了一个补贴周期,每亩补贴90元。“大钱不在这里,专家给俺林子估了价,值70多万元呢!用不到10年,山上的落叶松就可以间伐了,那收入可就老鼻子(多)了。”
退耕还林之后,短时间内耕地少了,收入减了,于是,农民们开始琢磨其他办法增加收入。黄泥河镇双泉村家家户户培植起了黑木耳,现在,仅此一项每年户均收入6万元。“没有退耕还林,我们还在忙着种坡耕地,哪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 村民牟善玉说。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退耕地造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国家先期无偿向退耕农户提供粮食、现金和种苗补助。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 (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补助100公斤,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按每公斤1.4元折价计算,由中央财政负担,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家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再延长一个补助周期,并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目前,退耕还林农户户均获得5000多元的补助。
自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截至2010年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847万公顷,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含县级单位),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从中受益。
(摘自《人民日报》 顾仲阳/文 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