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女儿10年三告父亲的背后

  •   金色的夕阳斜射,一个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带着个小姑娘缓缓经过一个中年妇女的身边。妇女看了他们一眼,笑了……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桐乡法院崇福法庭外的一幕。他们本是一家人,但是10年来形同陌路,还多次对簿公堂。直到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他们的亲情开始修复。
    10年3次告父亲
      小婷,14岁,桐乡一个单亲家庭里的女孩。小小年纪的她近10年来已当过3次原告,打过3场官司,告的都是她亲生父亲,诉请也始终都是一个:增加抚养费。
      10年前,也就是2000年11月,小婷4岁,小婷的母亲阿文与小婷的父亲老濮协议离婚。小婷从此跟母亲一起生活,父亲同意每月支付80元抚养费。
      可是两年后,小婷在母亲的代理下,第一次起诉到桐乡法院崇福法庭,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那次,经过法庭调解,抚养费增加到了每月150元。
      每月150元的抚养费持续了4年。2006年,小婷第二次起诉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法庭再次组织调解,结果抚养费增加到了每月200元。
      今年5月16日,小婷和母亲再一次走进崇福法庭,第三次起诉,要求小婷的父亲将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元。
    纠纷的恩恩怨怨
      虽然10年来,小婷每隔几年就要为增加抚养费而起诉父亲,但是女儿和父亲却从未真正在法庭上面对面地“对簿公堂“过,都是阿文出面。
      父母离婚后,父女俩就再也没见过面。关于父亲,小婷的记忆中很少很少;而老濮对于女儿的记忆,也还停留在那个4岁的小女孩上。“为了增加抚养费,这对母女隔几年就上法庭,这样下去何时是个头?”翻开陈年案卷,法官心里揪了一下,决定深入了解下这个家庭的恩怨。
      阿文是桐乡市城区人,而老濮的老家在农村,两人结婚后,这个家庭的城乡差异和矛盾日渐暴露,最终导致两人离婚。
      离婚后,小婷的外公外婆就将跟随母亲生活的小婷改为跟母亲姓,并且不同意小婷与父亲相见。
      阿文离婚后没有再嫁,而老濮离婚两三年后又再婚。
      阿文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以她微薄的工资确实会吃力,不过除了抚养费的问题,小婷还是渴求父爱的,她很羡慕别的同学都有爸爸。”
      “增加抚养费是官司的表面诉求,实际上精神抚养才是这个小姑娘最需要的。”法官决定,这一次法庭调解不能光解决抚养费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让一个父亲承担起对女儿该有的“精神抚养”。
    父女相聚调解室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小婷母女、老濮都来到了法庭。这也是小婷和父亲10年来的第一次见面。
      “你多长时间没见到女儿了?”法官的第一句话就想把老濮和小婷之间的距离迅速拉近。
      她的话立马起效。老濮看着女儿,眼眶湿润了。而小婷则有点害羞地低下了头,避开了父亲的眼光。“小婷,没听见你叫爸爸嘛?”仔细观察双方反应的法官及时打破了沉闷。“爸爸……”小婷抬起头,怯生生地叫了一声。老濮有些僵硬的脸顿时放松下来。
      看看气氛调和了,法官把小婷叫出了调解室,留下小婷的父母亲协商抚养费问题。
      阿文这次要求把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元。她说,自己在一家商场做售货员,工资不高,而女儿长大了开支越来越大,物价又涨了这么多,600元也不多。
      不过,每月600元的抚养费还是让老濮感觉为难。他也倒苦水,自己已再婚,要养一个家庭,如今在一家公司当个小主管,收入也不多。
      经过一番商量,小婷的抚养费最终定在每月400,教育费、医疗费对半承担。一切协商好后,老濮叫小婷去家里玩。
      走出法庭,老濮骑摩托车载着女儿去自己家里玩。摩托车从步行的阿文身边经过,阿文笑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童法
    编后:
      一纸调解书是不能彻底解决这样的纠纷的,只有做父亲的真正承担起责任,那么,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有些时候,亲情间的矛盾单单靠法律层面是难以解决的,只有双方相互体谅,共同关爱,这样的家庭纠纷才会越来越少,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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