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卫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雅城村73岁的村民赵祖淼来到报社,向记者述说了一件烦心事,他说,为了这个事情,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好觉了。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为建造余杭区老年休闲中心,使用权属于雅城村13组大章山的赵祖淼等3户农户的4.069亩集体林地被征用,征用款为每亩4.42万元,去年4月和12月份,总计近18万元的征用款被分批拨到了村里。
但是,在征用款的分配上,却出现了让赵祖淼烦心的事。原来,在当初分山到户时,雅城村13组的山林是以多户合并为股的方式进行的,赵祖淼和另外两户农户一起作为一股,取得了大章山9.71亩林地的使用权,之后由农户自己划分、经营、管理。在共同埋下了作为标记的界石后,多年来,3户农户一直相安无事。
但这次土地征用却打破了原有的平静。由于被征用的土地仅仅是该股林地的下半部分,每户人家涉及的面积各不相同。为妥善分配征用款,雅城村13组在村、组相关人员的见证下,由村民代表集体认可并编制了分配方案:土地征用款按涉及农户的人头数平均分配,并对人口较少的另一农户进行适当补偿。
赵祖淼认为,在被征用林地中,他涉及面积最大,如果平均分配,他明显吃亏了。
记者在行动
在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按照面积补偿、占多少补多少是最简单最直接的补偿方式,何况,在赵祖淼向记者出示的林权证上,山林四至写得清楚明白,雅城村为何选择了按人头分配的方案呢?10月17日,记者来到了雅城村。
经过仔细走访,记者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原来,这片由3户农户共同经营的山林,早在多年前就一起流转给了当地一个林场。林场在开发林地的同时,也使得赵祖淼他们当年埋下的界石无迹可寻。加上多年没有上山,对山林的界限,当事人几乎都说不清楚。雅城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制定分配方案时,他们就是考虑到无法精确计算每户农户的涉及面积,才采取了按人头分配的方案。
目前,按照这一分配方案,另两户农户已经全额领取了征用款,只是赵祖淼一直觉得不公平,拒绝全额领取征用款。鸬鸟镇城建办工作人员许文贵表示,如果赵祖淼能够找出3家共同认可的山林划分界限,或者3家共同提出不同的分配方案,镇里可以要求村里重新分配征用款,若是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按照现有的方案进行分配。
为了规模经营,土地、林地流转是大势所趋,流转过程中,各农户之间赖以为界限的标记物也难免被破坏。记者认为,若是在土地流转前,农户之间就明确约定今后的界限划分方式以及土地征用后的分配方案,赵祖淼式的烦心事就可以避免;同样,若是村级组织在土地征用款下拨前,就制定好完善的土地征用款分配方案,这样的矛盾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