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浙江供销

农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大前景好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会议提出,要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产销衔接。要增加财政投入,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要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
  那么,我省的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建设情况如何?9月中下旬,省供销社专门组织人员,就农批(农贸)市场建设,赴绍兴、衢州两市和嵊州、景宁两县蹲点调研,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农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大前景好
下一步要促进其升级改造和业态创新
数量持续增加 发展前景看好
  调查发现,目前,全省供销系统农批(农贸)市场数量持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功能日益增强,已成为供销社农产品流通最成功的业态和为农服务的主要平台。对下一步的建设,各地积极性高。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供销系统有农批(农贸)市场67家,比2005年底增加21家,其中农批市场32家、农贸市场35家。当年交易额313.9亿元,占全省供销系统农副产品总经营规模的80%左右,比2005年增长141%,比2008年增长135%,地产农产品占全部交易额的53.4%,带动农户130万户,助农增收109亿元。
  一些农批市场通过异地迁扩建,加强电子结算、信息发布、冷链、检测检验、安全监控等系统建设,面积、规模、功能全面提升,已进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四星级农批市场行列,在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尤为突出。目前,嘉兴7万亩葡萄的60%是通过市水果市场销出去的,涉及农户1万多户;金华14万亩西瓜、莴苣笋的60%以上是通过市农批市场销出去的,涉及农户近3万户。“十二五”期间,各地供销社计划改扩建农批(农贸)市场30个,预计总投资22亿元,其中供销社出资12.4亿元,占56.1%。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交易额100亿元,新增利税9437.5万元。各地供销社计划新建农批(农贸)市场38个,预计总投资66亿元,其中供销社出资26亿元,占39.3%。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交易额213.6亿元,新增利税5.4亿元。
依托主导产业 坚持供销社控股
  从调查情况可以看出,全省供销系统农批(农贸)市场建设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可归结为“四个坚持”:坚持依托当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紧紧抓住城市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供销社控股,坚持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以嵊州市浙东农批市场为例,该市场就是以当地面积7.5万亩、产量35.5万吨、产值4.4亿元的蔬菜基地,面积11万亩、产量7.5万吨、产值2.1亿元的水果基地和面积8.4万亩、产量610吨、产值1亿元的香榧基地为产业基础建起来的。又如景宁的茭白和茶青市场,也是依托该县大漈乡1.2万亩茭白产业和澄照乡周边3.5万亩茶叶基地建起来的。
  全省所有的农批(农贸)市场基本如此。当然有的还考虑到区域位置、农产品流向等因素。嘉兴、金华等地供销社农批市场紧紧抓住城乡经济发展机遇,实现了快速扩张;杭州市果品市场通过异地搬迁,交易额从原来不到5亿元跃升到去年的20多亿元。
  目前,全省供销系统农批(农贸)市场总注册资本4亿元,社有资本占66.8%。在农批市场中,供销社全资的有10家,占31.2%;绝对控股的10家,占31.2%;相对控股的11家,占34.4%;参股的1家,占3.2%。在农贸市场中,供销社全资的有12家,占34.3%;绝对控股的13家,占37.1%;相对控股的7家,占20%;参股的3家,占8.6%。这些市场在大规模带动农户的同时,2010年实现利税1.4亿元,无一亏损。(下转C3版)
(上接C1版)
总体占比不高 发展不平衡
  当前全省供销系统农批(农贸)市场在全省占比不高,总体档次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实有难度。
  截至2010年底,全省农批(农贸)市场2842家,其中农批市场590家、农贸市场2252家;当年交易额3028亿元,其中农批市场1216亿元、农贸市场1812亿元。这6个指标中,供销社建办的农批(农贸)市场的占比分别是:2.4%、5.4%、1.6%、10.4%、22.8%和2%。档次上,低层次市场占多数,表现为规模较小、功能不强、实力较弱、设施陈旧、交易方式落后。分布上,经济发达的杭、嘉、绍供销社建办较多,分别达到9家、11家和17家,欠发达地区供销社缺乏建办实力基础,发展相对滞后;全省未建市场的空白县(市、区)有53个。政策上,各地普遍反映落实农批市场建设用地指标非常困难;农批市场的房产税、营业税与其他商业执行同一标准即按租赁收入的17%收取,明显抑制发展。
促进功能升级 增强辐射力
  促农增效助农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供销社在其中负有重大责任。实践证明,发展农批(农贸)市场是供销社履行这一使命的最直接最广泛最主要的舞台,应成为供销社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的核心内容和成为农产品流通骨干力量的主要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社要大力培育发展区域性龙头市场。按照提升一批、新建一批和东、南、西、北、中都建有区域性龙头市场的思路,加快推进杭、嘉、金等市供销社现有农批市场改扩建,促进规模、功能、辐射力和带动力的新提升。同时,结合我省“两区”建设、区域产业经济布局和地理位置,争取当地规划等部门支持,在宁、温、绍、衢、丽等地再建设一批像丽水生态农产品物流中心这样的农批市场,逐步培育成为新的区域性龙头。
  要以上下级供销社共同投资为主要手段,加大推进县级特别是空白地区供销社的市场建设力度。县级供销社要依托当地产业优势,分析市场前景,盘活资产,积极推进建设具有一定集散功能、能较好满足当地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农批(农贸)市场;县级供销社、基层社和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发展社区集贸市场和产地市场。建设路径,可以直接投资新建,也可以参股社会上现有的前景看好的市场。各级供销社要增强合作意识,加大与空白地区供销社共建市场的力度。
  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农贸市场。今年省政府确定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任务,将其定位为“民生性、公益性、市场性”的公共事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组织,是政府保市场保民生的重要载体,要认真引导各地抓住机遇,发挥自身定位明确、体系完整、网络健全的优势,一方面要借鉴绍兴经验,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统一列入供销社管理范畴;另一方面要以参股已办市场的改造提升或者直接参股领办新建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到农贸市场建设中去。
  要着力促进农批(农贸)市场功能的升级改造和业态创新。引导各地供销社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充分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市场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安全监控、废弃物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和交易厅棚、仓储物流、加工配送、分捡包装、安全卫生等经营性设施的建设改造。与此同时,要完善运行模式,大力扶持批发市场组建农产品物流和营销公司,发展连锁配送、展示展销、直销直供、电子商务等多种营销方式,促进市场由物业型主体转变为营销型主体;并积极引导推进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和种养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增强辐射力和带动力。
省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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