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2月4日,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杭召开,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三农”发展中心工作,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精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开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3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2个地方性法规和3个省政府规章,进一步健全了富有浙江特点的农业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也更加有力,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集中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瘦肉精”专项检查和“三品一标”保真打假等专项行动,树立了法律法规和农业部门执法的权威。2011年,全省农业系统共承办案件2428件,办结2302件,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网点34295次,查获假劣农资1365余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19.7万元;同时,农业依法行政监督更加严格,农业普法宣传工作更加深入。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依法行政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要围绕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农业行政管理效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农业执法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依法做好农业行政调解与仲裁工作;进一步创新农业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农业地方立法、农业行政审批制度、农业执法机制、农业执法方式等;进一步深化农业“六五”普法,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创新普法工作载体;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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