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下关区阅江楼派出所民警接到了一市民“丢失物品”而报警求助的警情,民警赶往现场后却发现,丢失物只是3个馒头。
丢失3个馒头需要报警吗?为此出警是否“浪费警力”?一时间,这件小事引起了众多讨论。
据南京市下关区公安分局介绍,群众报警的常见事除了“被人殴打”、“自行车被盗”、“门进不去”等之外,也有类似“外面有狗在叫”、“打不到车”等事,以及一些重复报警的记录。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报警应有一个底线,假如所有人都因一点小事就报警,配备再多的警察也顾不过来,很浪费公共资源。如果此时发生了更加严重的情况导致警察来不及到场,将会造成更大的社会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说,安全作为公共产品的一部分,不管市民丢失的是几元钱的馒头,还是上万元的财产,接到报警后,民警出警都是应该的。但从另一方面说,偷窃馒头的行为属于违法但不属犯罪行为,丢失3个馒头的金额,还达不到立案的标准。所以失主报警时应尽量把情况讲清楚,而为了避免警力浪费,也应对失主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摘自《北方新报》 姚雪青/文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