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今年河北农民工全入职工医保

  2012年河北省将继续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内,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悉,河北省将大力推进在城镇各类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采取积极合理的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机制,保障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摘自《燕赵都市报》 孟晓光靳彦丽/文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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