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廷尚 通讯员 竺锡雅
本报讯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今年将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继续对建设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农业设备进行补贴,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省级(含)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补贴力度将超过去年。
去年,我省加大对农业“两区”内设施农业建设的扶持力度,仅用于钢架大棚和玻璃温室建设的中央补贴资金就达6900余万元,大大减轻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资金负担。省农机局的调查显示,近年来农民对设施农业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加大,今年申报项目资金需求超过1.5亿元。目前,我省已开始实施部分补贴项目,全年补贴资金总额将超过去年。
该政策对同一产业、同一档次设施农业设备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并设置起补面积和最高限补金额,同一实施主体年度内享受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该政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其他地区的补贴对象设定了不同的起补面积。对单体钢架标准大棚,起补面积分别为1万平方米、4万平方米。对连栋钢架标准大棚,起补面积分别为2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
今年,我省还新增了对非标准大棚的补贴。政策规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其他地区的补贴对象建造单体钢架非标准大棚的起补面积分别为1.2万平方米、4.5万平方米,连栋钢架非标准大棚的起补面积分别为4000平方米和8000平方米。
对玻璃温室的补助上,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为150平方米,果蔬育苗中心起补面积为50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炼苗大棚的起补面积不受限制。不同产业类别的设施农业设备补贴标准见下表。
据了解,我省还对出台配套补贴政策的市、县(市、区)建设连栋钢架大棚、园区内利用低丘缓坡和海涂等非粮田以及质量难以提升的低产田建设设施农业设备给予倾斜,并优先满足粮食、菜篮子等农产品生产所需设施农业设备建设。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以向县级农业(农机)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自主选择列入补贴目录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商洽建设内容,自行签订合同并进行设计安装。各项目实施主体要确保设施农业设备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的正常运行,未经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对违反规定的,收回补贴资金,且五年内不得享受补贴政策。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和监督,发现有移用资金、以小套大、骗取补贴资金、擅自拆除设施农业设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停止安排该县(市、区)第二年设施农业设备财政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