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日前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和干制设施,改善产地初加工条件。对此,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对项目的基本原则、奖补标准、程序方法等作了规定。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要包括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环节。通过财政奖励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可以实现“增加供给、稳定价格、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等一举多效的目标。
多年来,由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自行加工的农产品比重超过农产品产量的一半,有的品种甚至高达80%以上。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供给波动。据专家测算,我国粮食、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至11%、15%至20%、15%至20%和20%至2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折算经济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农产品初加工补助可以促进农产品均衡上市,并有效拉动内需。
按照规定,每个农户每年申请建设的奖补设施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的奖补设施不超过5座。今年重点奖补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制干等7类设施,设施造价的30%由中央财政的奖补资金承担。
(摘自《经济日报》乔金亮/文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