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机化发展的扶持力度。
该政策对绍兴市区列入规划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田间道路、标志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育苗大棚、智能化温室等生产设施建设,按投入总额的60%给予补助,对由镇、村负责实施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并形成镇、村集体资产的,补助标准提高到80%。
在农户购机补贴上,对市区内购置谷物烘干机的农户,市财政追加补贴按省定补贴额的80%确定,购置水稻插秧机的市财政追加补贴按省定补贴额的60%确定,购置谷物联合收割机的,追加补贴按中央补贴额的10%确定。
该政策还规定,承包面积50亩以上种粮大户的生产、管理和服务设施新(修)建改善的,给予每个2万-5万元补助。当年新建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且代育插秧、代防治、代烘干服务面积5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鼓励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代育插秧、代防治、代烘干服务,服务面积500-1000亩,给予1万元奖励;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
蔡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