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试点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本报记者 陈鎏琰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创新基层农技人员培养机制,省农业厅等有关单位决定面向基层开展定向培养乡镇农技人员试点工作。培养分农学、植物保护、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医学四个专业,由浙江农林大学承办。定向培养的学生,除了一毕业就能回家乡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外,在校期间的学费也将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除外)。
  据了解,我省基层农技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专业失衡等现象日益突出。目前,我省仅农技推广机构中农技人员的缺口就达2600多人,急需大量能在农村基层长期扎根的复合型农业科技与经营管理人才。
  本次招生将由各县(市、区)农业、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发布定向培养招生公告。符合条件考生,可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地农业部门按招生计划人数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给浙江农林大学。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当地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据悉,今年我省共招收定向培养生133名,其中农学69人,植物保护21人,食品质量与安全29人,动物医学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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