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供销

合作社,幸福你我他

国际合作社年活动周启动

  □本报记者 曹丽娟
  本报讯 7月6日,由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社科联联合主办的浙江省国际合作社年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合作经济论坛在杭举行,主题是“合作社,幸福你我他”。活动周期间,主办方将开展“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主题展览及以“合作社与浙江农村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合作经济论坛等系列活动,并对先前开展的国际合作社年摄影比赛、合作经济优秀论文评选获奖作品颁奖(部分获奖作品见今日C2-C3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出席了启动仪式。
  200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第64届会议通过决议,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这是联合国成立近70年来首次确定的与合作社有关的国际年。
  浙江是我国合作社事业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早在1923年,宁波工商友谊会就发起成立了宁波第一消费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发展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但历史表明,合作社是一种适合联合与合作的经济组织,是世界普遍认同和接受的一种经济制度。到2011年底,全省共建办各类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行业协会等3.3万余个,它们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近年来,全省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有基层供销社467家、综合服务社1844家、连锁企业241个、配送中心394个、连锁网点28384个,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144家,已初步构建起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下一步,全省供销社系统将进一步推动农户联合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同时,结合全省各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创办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文化、旅游等各类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的发展水平,通过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合作,繁荣农村市场,增加农民和社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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