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浙江农民负担实行“阳光”监管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唐海峰是绍兴县富盛镇青马村的种粮大户,他常在网上寻找有关“三农”的政策信息,但遗憾的是,这些政策信息往往很难找全。“农民平时忙于生产,对农业扶持政策、涉农收费等情况缺乏了解途径,如果有一个专门提供政策信息的网站就好了。”令他欣慰的是,今年5月开始,他只要登陆绍兴县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网,点点鼠标,想了解的惠农政策、涉农收费、村级收支都能一目了然。“网上还设有举报受理中心专栏,碰到问题可以及时反映和投诉”。
  绍兴县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网的建立只是我省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一个缩影。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初,我省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以“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为主线,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推进试点工作。经过3个月努力,试点工作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建立了“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实践”的阳光推进体系,搭建了“对外公开服务、对内监测管理”的阳光工作平台,完善了“事前审核申报、事后责任追究”的阳光监管制度。全省共有35个乡镇开展或完成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建设,7615个村设置了村级财务信息公开查询站点,67个县初步搭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83个县建成了计算机监管网络。同时,各地还积极构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平台,及时跟踪农户、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收支,分析农民负担动态趋势,一些地方还新建了惠农政策预警监测网络,保障了惠农政策资金的有效落实,维护了农民权益。
  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将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试点提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努力建立健全科学化、长效化、常态化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会议指出,各地要围绕阳光工程建设主题,全面推进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以建设电子化的监管平台为载体,以“六公开、六推进”为重点,做到阳光行动整个面上工作体系全覆盖、监管平台全覆盖、监管制度全覆盖;要遵循阳光行动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收费申报审核制和涉农收费监测制;要贯彻阳光行动工作要求,着力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项目规划、操作程序、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要落实阳光行动监督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和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态势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建立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定期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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