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卖不合格电动车将被吊销执照

  速度超快,重量超重,越来越多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成为新的“马路杀手”,要消除安全隐患,必须遏制住销售源头。国家工商总局近日针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出通知,其中特别提出,商家销售超标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将被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督促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要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公开曝光。
(摘自《北京晚报》 杨滨/文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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