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公告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考前有关事项公告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将于10月14日进行,现就考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4日下午2:00~4:30。
    二、考点设置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只在杭州市设置一个考点。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3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前准备和考试纪律
      (一)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考务人员监督,做到诚信应考。
      (二)赴考时,切记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个证件。考试规则规定“两证”缺一者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要充分考虑路途上交通拥堵等因素,注意行车安全,确保在开考前30分钟顺利到达考场(考试规则规定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四)考生要携带好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或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要自行做好食宿等安排,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身体和精神状态。
      (六)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文字部分,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七)考试结束时,务必把试卷和答题卡正面朝下分别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试卷、答题卡等均不得带离考场。
    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省考区办 杭州凤起东路29号 0571-86757959、0571-86757958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杭海路434-2号 0571-86781406、86943172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环城西路南段920号 0574-87480791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黎明工业区39号4楼 0577-86068681、86068525 湖州市畜牧兽医局 苕溪东路174号 0572-2095113嘉兴市畜牧兽医局 同乐路500号 0573-82872633绍兴市畜牧兽医局 越城区府山西路211号 0575-85179031金华市畜牧兽医局 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八楼8806室 0579-82050116衢州市畜牧兽医局 荷花中路148号 0570-3088967丽水市畜牧兽医局 莲都区灯塔街35号 0578-2536061、2536060台州市畜牧兽医局 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大楼609室 0576-88595069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临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林局5楼 0580-8176733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领导小组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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