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3版:喜迎十八大

这十年,农民种田更轻松

——浙江农业机械化发展回眸

  •   □本报记者 俞廷尚
      近10年来,农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提出了“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发展思路,积极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支撑、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等多项措施,大力推广新装备、新技术,全面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农民种田越来越轻松。
    政策支农凸显杠杆效应
      前不久,义乌市农机管理站人员来到义亭镇枧畴村,对宝丰农机服务合作社申请购置3台粮食烘干机获得财政补助进行公示。公示过后,宝丰农机合作社新购置的烘干机就可以享受财政给予的补贴。“合作社烘干机将达6台,批处理能力60吨。”该合作社负责人一脸满足地说,今年秋收粮食烘干难题解决了。
      随着近年来政府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加大,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但粮食干燥问题日益显现,成为规模种植主要瓶颈。
      针对粮食烘干机械设备庞大、价格昂贵,农户有心购买却无力承受的实际,2010年,义乌市出台了新政策:农户购置烘干机械,可以在享受中央财政最高补助30%,省、市级财政配套补助30%的基础上,再享受该市各镇(乡、街道)10%-20%的补助。以一台售价为9.5万元、10吨规模的粮食烘干机为例,算起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达5.5万元,大大减轻了农户负担。此外,该市还对被列入都市农业项目的粮食烘干中心,其烘干房、配套设施等建设经费给予最高50%的补助。
      在政策的推动下,目前,该市已有粮食烘干机27台,批烘干能力达468吨。2011年,全市粮食烘干量为9100吨。
    【发展历程】
      2004年以来,我省在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的同时,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大力推进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新政。
      2006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1年,出台了《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2012年,出台了《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初步构建起了一套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机化发展法规政策体系,其中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农机作业环节补贴、设施钢架大棚补贴和拖拉机报废更新补偿、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等政策,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004-2011年,全省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6亿元,带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28.3亿元,新增各类农业机械55.76万台(套)。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共安排我省补贴资金5.3亿元,目前已实施3.87亿元,新增各类补贴机具10.2万台(套)。
      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461.2万千瓦,每百亩耕地拥有动力数87.8千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04年的40.7%高到64.8%,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
    农机装备“鸟枪换炮”
      把水稻机插面积从380亩跃升到10万亩以上,上虞市只用了短短6年时间。农机化的飞速发展,成了上虞市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并摘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的主要“功臣”之一,也有力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水稻机插技术的推广,结束了农民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历史。目前该市已拥有各类插秧机500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126台。智能化水稻育秧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水稻种植的机械化水平。该市已建成5个智能化水稻育秧中心,每年规模化水稻机插的育秧面积达到近10万亩。去年,该市水稻机插面积已位居全省各县(市、区)前列,今年,水稻机插面积可达12.9万亩。高效实用、抗灾能力强的设施农业发展也如火如荼,仅去年,该市就建设了10个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设施农业钢架大棚项目,并获得中央财政补贴;2012年,该市又有9个较大规模的钢架大棚项目在建。“耕田用铁牛,插秧不弯腰”已成为现代农民生产作业的真实场景,拖拉机、收割机、农用汽车以及林、牧、渔业中的各种机械,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而随着大量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上虞市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农机化已成为其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引擎。
    【发展历程】
      近年来,我省在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上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启动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2008年提升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目前在创建的省级以上农机化示范区有11个、农机化示范基地1025个、育秧中心3781个,其他烘干、维修等农机化服务中心1000余个。
      在农机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机械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农机产品种类呈现出多元并进的态势。纳入购机补贴的农业机械从最初以粮食生产为主的4大类机械逐步扩大到了覆盖农林牧渔各业的12大类37小类116品目,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装备成为新亮点,农机装备应用突破了单一作物、某个环节发展的局面,呈现出突出粮食生产重点、种养加各产业齐头并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加快拓展的良好势头,大农机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农机作业更安全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推进,如何解决各类农机安全隐患成了横亘在农机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省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机事故发生。
      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等七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是近年来我省转变农机监理方式的突出表现。在国家尚未制定出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前,海宁市作为浙江省首批开展试点工作的5个县市之一,在制度建设、操作办法、机具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该市专门组建了农机检验员队伍,在确定市级农机检验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了镇(乡、街道)农机检验员26名,通过省农机局组织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承担起全市除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外的其余5种农机具的检验任务。同时,组成了由173名村级农机普查员组成的调查组,率先对本村农机具存量进行调查登记,基本摸清了7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建立机具档案和台账,为实地检验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随后,农机检验人员结合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时季节,采取市、镇(街道)上下联动,农机检验员上门入户等灵活方式实施实地安全检验,目前,该市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插秧机、锄草机检验率都达到了100%。
      经过实践,海宁已基本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办法,成为我省推行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的先行者。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副站长涂志强在调研后认为,海宁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发展历程】
      2006年起,省政府每年都将农机安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市、县也都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范畴,有效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06年起,我省又开展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创建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29个、“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271个、示范村2900余个、示范户(社)2万余个。
      2008年起,我省连续四年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显著。仅2011年,全省开展农机执法行动3.34万起,查处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5.42万台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32万多个,整改率达99.5%。
      2011年,全省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611起,死亡175人,比2004年分别减少1227起和217人,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好转态势。
      我省还积极探索创新了警农协作监管机制、拖拉机报废更新制度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等“三大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理,消除了事故隐患。此外,全省还组建了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60家,初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网络,有效维护了农机生产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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