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我省严打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为认真贯彻执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范特许利用管理,7月至10月,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公安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专项执法活动期间,全省共检查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相关场所1203家,责令整改56家,行政处罚23起,罚款8.31万元,收缴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74件,没收并强制拆解非法捕捞红珊瑚的“三无”船舶12艘。这些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整顿了行业秩序。
  同时,针对在自然环境中受困、渔民误捕以及执法过程中查获的违法违规捕捉和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各级渔政部门积极实施救护,并进行放生。此次专项执法活动中,全省共计救护和放生中华鲟1条,蠵龟1头,棱皮龟1只,绿海龟2只,大鲵3尾,江豚3条,海龟4头,花鳗鲡30尾,对放生误捕水生野生动物的群众奖励5000元。
叶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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