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4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重点打击食品违禁超限等严重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此次集中行动要求在时间、重点产品、执法方式上“三统一”:2013年1月24日至2月6日为全国统一集中行动日;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其中尤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在执法方式上,省、市、县质检部门三级联动,组织突击检查,有针对性地实施执法抽样检验。
集中行动重点严查生产过程、产品标准符合性和产品标识标注:一是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台账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等。其中酒类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液态法白酒、固液结合法白酒冒充纯粮固态发酵法白酒,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是否使用了食用酒精、呈香呈味物质及不明添加物质等,葡萄酒是否使用色素等;肉制品要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病死、病害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以及使用回收、过期食品再加工,是否使用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凤爪、猪皮等肉制品。二是通过抽样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其中白酒要重点检查是否违法使用甜蜜素、安赛蜜及塑化剂含量是否超出限量要求,葡萄酒、黄酒要重点检查是否用色素、香精勾兑;肉制品要重点检查瘦肉精、色素、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含量是否超出限量要求。三是在产品标识标注上,酒类产品要重点检查是否有以国产酒冒充进口酒、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等质量欺诈行为,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按实际使用情况标注产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据人民网 王沛/文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