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宁波出台意见扶持家禽业发展

  为积极应对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确保家禽养殖渡过难关,宁波市近日出台意见扶持家禽产业发展,支持家禽企业开展生产自救。
  据介绍,意见对优质种禽资源保护、扶持规模养禽场及加工企业维持生产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对经省、市、县(市、区)认定的种禽场和宁波市特有的优质种禽,按每月每只种鸡(鸭)5元、种鹅1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性补助,补助时间暂定3个月(今年4月1日到6月30日);对持有本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孵化场,一次性给予1个月孵化量的维持性补贴,按每只苗鸡(鸭)0.5元、苗鹅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意见要求各级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场(户)稳定和发展家禽产业,优先安排贷款,原有贷款做到不撤贷、不惜贷,农业担保机构要优先提供贷款担保,切实解决当前家禽业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对家禽养殖、加工、销售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合作社,今年4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的资金贷款,按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予以贴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收购、加工、冷藏家禽产品,对冷藏禽产品的给予每月每吨200元冷藏补助,暂定补助3个月(补助时限同上),补助资金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在实施定点屠宰前,现有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宰杀只准在市场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按规范要求努力改善屠宰设施和相关条件。家禽定点屠宰厂(场)建设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加快建立禽产品集中配送中心,逐步减少活禽直接上市交易。
  意见还要求各级农业、流通部门和产业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发布,积极帮助家禽企业扩大流通渠道,增加销售数量,促进家禽业生产健康发展。
孙吉晶 余方觉 康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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