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卫
本报讯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农经工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5月16—17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德清举行,省、市、县三级农经管理负责人共话农村“三资”规范管理,为和谐农村建设作贡献。
近年来,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呈现出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管理机制日益完善、产权改革持续深化等特点。目前,全省98.4%的乡镇成立了“三资”管理服务中心,99.3%的村社建立了民主理财组织,形成了从省到县都有机构、有人员的工作体系;83个县(市、区)建立了计算机监管网络,24093个村社的“三资”数据已进账入网,分别占全省总数的92%和80.1%,初步实现了网络实时监管;到2012年底,全省有8463个村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界定股东1274.74万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去年按股分红27.43亿元,促进了农民增收;我省各地还涌现出了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土地经营型、配套服务型、休闲旅游型、资本经营型等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2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81亿元,比上年增8.4%。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管理制度化、运行阳光化、监督立体化的要求,对现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提升,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和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清查、评估制度、承包租赁和经营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登记、公开协商、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同时要全面运用各种监督手段,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建设质量。在深化产权改革上,要在完成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等经济较发达村改革的基础上,将改革的对象引向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的村社;要继续关注已经完成改革的村社,指导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项目化运作、公司化改造的办法,逐步形成激励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要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者“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平台,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外部环境。
会议还对余杭、鄞州、洞头、平阳、嘉善、绍兴、东阳、路桥、常山等9个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进行了授牌,并就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转化、培育家庭农场、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