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猪调出大县政策如何?
答: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除国家安排的生猪调出大县政策外,2013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对12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
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建设内容是什么,补助标准又是多少? 答:2013年,国家继续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实施补助政策。该项目申报的主要条件: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功能区划的要求,建设点(区)要求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排废方便,供电稳定,无污染。距离交通要道、学校、居民区、其他规模养殖场300米以上,离城市规划区、畜产品加工厂1000米以上;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或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实现饲养标准化;且近2年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方面无不良记录;2007—2012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项目建设内容以改造提升为主,包括改扩建标准化猪舍,水、电、路、防疫、粪污处理及农牧结合管网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自动化喂料系统和饲养管理等先进设施装备,重点突出自动化喂料系统、粪污处理、饲养设施改造、防疫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该项目按程序实行逐级申报,优先支持参加新型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或为“两区”建设配套服务和参加国家、省级标准化规模场创建活动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