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泉水
从2011年开始,衢州市衢江区把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政策资金扶持与推动自力更生相结合,激活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331万元,2011年3593万元,2012年6109万元,连续两年保持50%以上的增幅,并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2012年与2010年相比,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从73%下降到6.6%;3万—5万元的村从7%上升到23.6%;5万—10万元的村从7.4%上升到25.2%;10万—30万元的村从8.5%上升到25.1%;30万—50万元的村从2.6%上升到7%;50万元以上的村从1.5%上升到12.5%。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衢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做法
(一)制定规划,引领发展
衢江区结合区位优势、本地资源和产业现状,出台了《衢江区深化实施壮村工程行动计划(2013-2017年)》,明确目标任务:到2013年底,60%以上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7800万元;到2014年底,70%以上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9300万元;到2015年底,80%以上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亿元以上。
(二)找准途径,促进发展
衢江区积极探索符合区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增强村集体的自我造血功能。
盘活资产,挖潜增收。衢江区岭洋乡大日坂村对闲置多年的旧茶厂进行改造,购置了10多套先进的茶叶加工设备,整体出租给企业,年获租金2.5万元。全旺镇尹家村通过宅基地整理,增加村集体收入63万元。莲花镇里黄村将远离村庄难以管理的115亩荒山,通过招投标出租30年经营权,村集体一次性获取收入45万元。
结合项目,扩面增收。衢江区莲花镇东湖畈村将上级扶持农业园区的项目资金用于搭建钢架大棚,出租给蔬菜种植户,村集体年增收3.5万元。高家镇溪西村在实施生猪养殖小区项目时,积极探索“村社联建、以股托养、配额流转、循环利用”的新模式,养殖户按照生猪销售数量和价格,每年向村集体上交管理费5万多元。
兴办实体,物业增收。衢江区廿里镇六二村利用紧邻廿里工业功能区这一地理优势,投资130万元,建造了1826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将其出租给企业,每年增加收入15万元。云溪乡胡山村建造800平方米来料加工房,每年可获租金4.88万元。
用好资源,合作增收。衢江区浮石街道徐家坞村通过“建造-经营-移交”的BOT合作模式,盘活闲置多年的21亩建设用地,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包括市场、酒店、宾馆的浙汇农城,建成后物业产权归徐家坞村集体所有,合作期限20年,开发商每年向村集体上交土地使用费34万元。莲花镇莲花村通过预收店面租金支付工程款的方法,把集镇中央一块闲置多年的建设用地建成27间商业用房,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30余万元。
(三)出台政策,激励发展
衢江区将政策支持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支撑。
资金补助政策:衢江区对16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项目采取地方财政与省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扶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统筹落实。其它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整合各方项目资金进行扶持。2011年以来,全区共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79个,区财政安排和整合各类扶持资金达到5000余万元。
用地保障政策:区里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建设。对村集体物业项目用地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金融扶持政策:区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同时,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按有关政策给予贴息支持。
减免税费政策:对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物业建设项目,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白蚁预防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减免后由同级财政对其补贴;项目承租企业所交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可按比例补助到村,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比例给集体经济薄弱村;对村集体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他企业通过捐赠等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凝聚合力,帮扶发展
区、乡党政领导至少确定一个经济薄弱村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帮助解决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区级各单位努力抓好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村的帮扶,提供科技、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区农办(扶贫办)、农业局利用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别扶持政策,2012年、2013年分别安排1000万元、2000万元资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区移民办调整库区移民扶持资金使用范围,重点以发展村级物业为主,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区妇联以发展来料加工业为重点,在推动村集体收入增长的同时,实现农民家门口就业。同时,引导一批规模企业与薄弱村结对,鼓励开展项目共建,实现村企共赢。
(五)健全机制,规范发展
一是对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项目申报制,建立项目贮备库,坚持三项扶持原则:效益优先原则,优先扶持条件成熟,建成即见效、回收成本快的发展项目;存量优先原则,优先扶持通过盘活村级存量资产、投入少的村级物业项目;弱村优先原则,优先扶持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项目。二是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文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定期督查,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每个季度进行通报。四是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并与年终评比奖励挂钩。五是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奖励,2012年全区评出壮村工程增量奖和增幅奖各8个。
衢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是基础
衢江区以多种方式,把村级经济发展、项目谋划等内容,作为村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引导村干部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组织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先进理念,谋划发展思路,帮助村干部提高对发展集体经济的认识,使大家明白: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物质保障;是统筹城乡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改善民生的一个有效手段,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领导重视是关键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涉及面广,任务重,为此,衢江区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工作。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并建立激励机制,把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积累挂钩。
(三)配强班子是前提
衢江区紧紧抓住村规模调整契机,把全区506个行政村调整为271个,调减幅度达到46.4%,使干部职数总量减少,行政成本明显下降,全区每年可减少村干部工资支出1000多万元。同时,把能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带动村集体致富,作为选拔任用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标准,采取切实措施,使一批年富力强,工作有思路、有干劲的年轻村干部脱颖而出,走上村组织领导岗位。在全区村干部中,50%以上的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80%以上的人具有较强的发展致富能力,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普遍提高。
(四)分类指导是抓手
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等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必然不同,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衢江区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区位等优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选择一批城镇型、平原丘陵型、山区型、后来居上型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典型,通过现场观摩、课堂讲座等形式,为其他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参考,树立榜样。
(五)强化监管是保障
衢江区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制,研究制订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施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在村级物业资产的承包、出租时,事先必须征求群众意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乡镇(办事处)纪委、代理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下,实行公开招投标;村经济合作社不得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和担保;对各级财政扶持建设的村级物业资产,未经区组织、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变卖。因特殊原因转让、变卖的,取得的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发展新的村级集体经济,确保资产不流失,实现保值增效。
作者系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