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家级“两杂”种子生产基地开展认定

  日前,农业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级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旨在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保护,提高种子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提升农作物种子供种保障能力。
  通知指出,具备以下条件的生产基地将予以优先考虑: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自然环境优越,种子生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市、区)和地(市),近3年种子生产面积分别达到3万亩和15万亩以上。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县(市、区)和市,近3年种子生产面积分别达到5万亩和35万亩以上;基地所在市、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健全,种子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近3年未发生种子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当地政府有扶持制种产业发展的规划,制定了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维护基地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基地生产秩序良好;生产基地有大中型种子企业常年进行种子生产,并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形成规模化基地。凡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和市均可同时申报。(据光明网 宋修伟/文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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